所谓高靠诊断,是指医疗机构为获得更高的医保基金补偿,故意违背主要诊断和/或其他诊断填报原则,人为进入权重更高组别的违规行为。
某种程度上讲,高靠诊断是伴随DRG付费而发生的必然现象。 就像按项目付费下项目会越做越多,那么按诊断付费下诊断必然会越来越高。“收病人时避重就轻,下诊断时避轻就重”正成为DRG运行初期一种常见的应激反应。
从全球来看,任何DRG付费的国家和地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高靠诊断/高编多编的现象。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,我国的高靠诊断有着一定的特殊性。因此在监管上也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,而是要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本土情况的监管方式。
例如:在其他一些国家,医保和医院间采用DRG付费,患者和医院间也采用DRG付费。那么,医疗机构高靠诊断的行为不仅会损害医保的利益,还会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。这时,可以通过公众教育增强患者对医保付费方式的理解,使患者和医院间形成一定程度的制衡。
此外,在这些国家中,医生往往并不是医院的雇员,医生仍然通过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收取医疗费用。因此,医生没有强烈的动力去高靠诊断,甚至有可能为患者省钱去低靠诊断,从而进入低支付标准的DRG组。然而,在这些医院里,编码员往往是医院雇员,会为了医院的利益去发现可能存在的低诊断、少诊断,甚至去高编码、多编码。这样,在医生和医院间也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制衡。 |